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部门规章 >> 正文
山东工商学院楼宇配线间建设及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年10月08日 10:04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楼宇配线间建设,加强楼宇配间出入管理,确保学校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工商学院各楼宇均应预留独立网络配线间,新建楼宇在设计、规划及施工时应与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协商以确保网络建设符合规范要求 ,并根据楼宇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设备间的数量、面积及位置。

第三条 配线间应尽量保持室内无尘土、通风良好、室内照明应符合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并配置有关消防系统及防盗监控系统。

第四条 配线间的面积应满足实际应用需求,应提供弱电接地保护,提供单相三线220V设备用电电源插座。

第五条 任何配线架的金属基座、电缆桥架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3欧姆。配线架的上方应安装金属线槽,以布放进出线缆。

第六条 各配线架的尺寸及在配线室内的布放位置待方案确认后随施工图一并提供给网络中心。施工结束,由施工单位提供网络连通性测试报告,由资产与后勤处组织专人负责验收。

第七条 配线间内的电源应设独立电源,不受楼层及房间总开关控制,电源插座要明确标出控制的设备

第八条 机柜内网络设备安装放置及网络布线均应符合工业标准要求。

第九条 学生宿舍楼配线间钥匙由宿管中心各宿舍楼管理员专人保管,教室、办公区域及家属区配线间钥匙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专人管理,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人员进入配线间应提前与各单位相关人员联系,确保各单位在工作时间内及时提供配线间钥匙。

第十条 外单位系统、线路维护人员要进入各配线间并接触学校主干网络设备的,首先要到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申请并登记,批准后由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带领进入配线间或持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由各单位相关人员带领进入配线间。

第十一条 进入机房后,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全部责任。离开机房时,应关好机柜门和房间门窗。

第十二条 配线间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上一条:山东工商学院网络宽带业务外包管理规范 下一条:山东工商学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机房空调管理办法

关闭

办公地点:第四教学楼东侧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8:00(春夏)   14:00-17:30(秋冬)
*办理个人业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版权所有:山东工商学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