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校园卡及相关制度简介
欢迎您使用“山东工商学院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校园卡”),您手中的卡片将成为您在学校生活、工作和学习期间必不可少的工具,为您的生活增添更多的方便。校园卡具有身份识别功能,是持卡人出入校园等的物理凭证之一,同时用于餐厅、体测、图书馆借还书等。校园卡为一人一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因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造成资金损失或个人信息泄露的,由持卡人自行负责。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没收他人校园卡。校园卡不具备透支功能,须先存款、后消费。校园卡中的资金不能以现金方式中途支取。
破坏校园卡系统,破解校园卡密码,涂改、复制、仿冒、伪造、冒领和盗用他人校园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校园卡分为山商建行联名校园卡和普通校园卡,联名卡同时具备建行银行卡和校园一卡通功能,但两者账户资金独立管理;其中建行银行卡功能由建行负责;校园一卡通功能同普通校园卡,由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负责。
二、充值及消费
1.充值
自助充值: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电子校园卡,点击“充值”后,选择“卡片充值”进行充值操作即可(注:首次充值需绑定银行卡)。
人工充值:可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进行人工充值。
2.消费
卡片消费:在消费时,将卡片贴近消费POS机即可消费一卡通中的余额。
电子校园卡消费:在消费时,打开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电子校园卡,点击中下方菜单中间的二维码,将二维码贴近消费POS机二维码识别区即可消费一卡通中的余额。
三、挂失、解挂、补卡
(一)普通校园卡
1.挂失:校园卡遗失后,应立即在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电子校园卡,选择“挂失解挂”进行挂失。因挂失不及时产生的后果或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2.解挂:校园卡挂失后重新找回的,可在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电子校园卡“挂失解挂”中自行解除挂失。
3.补卡:若卡片丢失或损坏需补卡,请携带本人证件到人工窗口办理,补卡时须缴纳工本费14.5元。
(二)建行联名卡(含校园一卡通与银行卡功能)
1.挂失
联名卡遗失后,持卡人须立即完成以下两步操作:
(1)一卡通挂失:在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电子校园卡,选择“挂失解挂”进行挂失一卡通账户。
(2)银行卡挂失:拨打建行服务热线95533挂失银行卡账户。
因挂失不及时产生的后果或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2.解挂
若挂失后找回联名卡,持卡人须完成以下两步操作:
(1)一卡通解挂:在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电子校园卡“挂失解挂”中解除一卡通账户挂失。
(2)银行卡解挂:拨打建行服务热线95533解除银行卡账户挂失。
3.补卡:联名卡卡片丢失或损坏需补卡,请携带本人证件到建行莱山支行(迎春大街131号)补办,然后携带补办的联名卡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信息打印及一卡通功能注册手续。
四、工作时间、地点以及服务电话
1.校园卡务服务电话
电话:0535-6885632。
2.人工服务窗口位置以及相关业务办理时间
(1)人工服务窗口位置
东校区23号学生公寓北楼新华书店内东侧。
(2)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8:00-11:30 14:00-17:30。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统一将一卡通(联名卡的一卡通功能)注销并退还余额,校园卡无需交回,可留作纪念。若有需要可自愿申请将学生卡转为校友卡,有效期1年,可继续使用,余额保留卡中。
2.请妥善保管校园卡,防止表面磨损,勿随意弯折,禁止与手机放在一起,以免磁场损坏卡片内部芯片。
2025级学生未收到银行卡的同学是因为在建设银行系统的信息不正确或不完善,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到银行柜台更新信息后重新办理(未满18周岁的同学办理银行卡,同时需要监护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办理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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