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烟公函【2015】65号《烟台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的函》要求,凡是以学校名义在互联网上开设的网站要进行集中管理和集中防范,确保网站能够有效阻止网页篡改或暗链植入。为切实做好我校内部各单位网站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于2011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选拔培训信息员的通知》,并对各单位的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通知中要求各单位在2015年12月15日前利用学校站群系统制作本单位的网站并正式上线,因为种种原因,许多单位仍未完成。
为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学校领导的统一部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定于2016年3月中旬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原有各单位自行开发的非学校站群系统管理的网站下线。请各单位务必利用寒假时间,按照要求完成网站的建设。有关站群系统网站建设的学习资料请点击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网站培训资料栏目,如有疑问,请致电:18653578008(王蕾)。
为了网站的安全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本单位网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站的管理,并对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为提升学校的社会美誉度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1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