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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年10月08日   点击:[]

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需提前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相关人员联系,经同意后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进入机房后,不得随意搬动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全部责任。

二、机房内严禁烟火,每天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机房设备及电源等是否安全,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保卫处及相关领导,并积极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三、每周一清扫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安静,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四、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文献、书籍和文具在使用者离开时一律及时带走,离开机房时,应关好门窗及电灯。

五、每天对机房空调进行日常巡视,每年春秋两季进行室外机的清理,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每周检查UPS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放电处理,保证后备电源稳定可靠使用。

七、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应保管好机房钥匙,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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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第四教学楼东侧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8:00(春夏)   14:00-17:30(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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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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